题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贸易及维修业务,2013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越野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360万元,缴纳关税90万元,支付通关、商检费用2.5万元。 (2)销售小轿车取得的含增值税价款351万元,另收取提车价款14.04万元。 (3)维修汽车取得含增值税维修费21.06万元,其中工时费9.36万元、材料费11.7万元。 已知:越野车的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3.甲公司销售小轿车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351÷(1+17%)+14.04]×17%=53.3868(万元)

B: [351+14.04÷(1+17%)]×17%=61.71(万元)

C: (351+14.04)×17%=62.0568(万元)

D: (351+14.04)÷(1+17%)×17%=53.04(万元)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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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销售小轿车收取的提车款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价格。故销售小轿车增值税销项税额=(351+14.04)÷(1+17%)×17%=53.04(万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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