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2万元。
(2)支付税收滞纳金3万元,银行加息10万元,向投资者支付股息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7万元。
(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 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B: 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2万元
C: 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
D: 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