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零部件的订单,其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型号、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订单之日起5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2月4日收到订单,于2月11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甲公司要求的零部件。甲公司收到后,拒绝接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A错误,甲向乙发送的订单足够确定,构成要约;选项B、C、D,本题中,乙2月4日收到订单,依照要约要求,应当在2月9日前做出承诺,在乙公司2月11日发出确认函时,甲的要约已经失效,乙的确认函应当视为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