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等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其中,所谓取得实际控制权是指以下情形()。
本题考核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实际控制权”包括:①外国投资者持有所投资企业50%以上股权;②外国投资者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③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能够对所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