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取得价税合计收入3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元。
A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58000÷20+3000÷(1+13%)÷20=3032.74(元)>3000元,A型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30000+1500)÷(1+13%)÷10=2787.61(元)<3000元,B型啤酒属于乙类啤酒,消费税适用220元/吨的定额税率;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