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一定会涉及到包装物的费用。售货中的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来一起详细了解吧。

包装物租金增值税.jpg

  一、销售商品而出租包装物账务处理

  1.情况一:企业因销售商品而出租包装物取得的收入应当作为价位费用一并计入销售额中,同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2.情况二:企业因销售商品而出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的不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除酒类以外)。

  3.情况三: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且不再退回的押金应当按照所包装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一年为限。超过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计算交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二、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1.收取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时不征税,但是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需计征增值税,若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酒类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啤酒、黄酒除外。这类酒类在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即可。由于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适用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时不退回时确认收入,同时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的。押金没收,但是没收的押金要缴纳增值税。

  三、包装物租金的税务处理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含税金额),因此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需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再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是指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称为价外费用。

  2.包装物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罐等。

  3.按其具体用途包装物可分为以下四类: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而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2)随同产品出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单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销售者的包装物。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缴纳包装物租金增值税相关内容,希望对小伙伴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