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B: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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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颍BCD属于"除名”的情形。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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