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拟进行股份发行或转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无需向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 )。

A: 公司因向公司管理层发行股份,导致股东人数达到 198 人

B: 公司股东累计已达 199 人,申请公开转让股份

C: 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累计达到 202 人,但在 2 个月内降至 192 人

D: 成为主板上市公司后非公开发行新股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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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股票发行类型

【解题思路】记忆需要核准的发行类型

【具体解析】A 选项:根据规定,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故A选的情形可以豁免核准,应选;B选项: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因此选项 B 的情形可以豁免核准,应选;C选项:因股东非公开转让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申请核准。如果股份公司在 3 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 200 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因此选项 C的情形可以豁免核准;D选项: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仍然适用核准制,故 D选项的情形需要核准。


答案选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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