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 0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1)股份期权3 600万份,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4年内可以6元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2)按面值发行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 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2%,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乙公司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年度内没有期权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4元/股
B: 股份期权调整增加的股数为1800万股
C: 可转换债券调整增加的净利润为150万元
D: 2015年稀释每股收益为1.7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