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一般可以认定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 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监事的丙公司
B: 持有乙公司10%股份且为甲公司总经理之弟的李某
C: 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田某
D: 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且持有乙公司22%股份的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