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2×21年7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1000万元,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为解决乙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乙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共同决定对乙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并于2×21年7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免除6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免除4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豁免的债务在合同签订当日解除,对于其余未豁免的债务,乙公司应于2×21年9月底前偿还。2×21年9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账款4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2×21年度因上述交易或事项应当确认的收益为( )万元。
乙公司应确认的收益=1000×40%=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