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甲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

B: 乙可以以货币作为出资

C: 丙可以以实物作为出资

D: 丁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设立
【解题思路】思考合伙人出资相关规定。
【具体解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本题中,甲、乙、丙、丁均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选项A说法不正确,选项BCD说法正确。注:与公司法比较,公司法中,公司股东"所有权换股权",且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等作价出资形成对比。
答案选 A
相关题目
猜你喜欢
中级经济法历年真题 2024-07-29 17: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