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019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019年12月310,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019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019年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000万元。(3)2019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关于华东公司2019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3月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住宅小区,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6 000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
B: 4月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成本7 500万元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C: 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成本9 000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
D: 年末尚未完工的住宅小区作为在建工程列示,并按照1 800万元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