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土地使用权可以理解为用以自用土地的处分其用途的相应权利,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取得自用的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上应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自用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1、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候,应当依据财政部门所开具的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以及付款凭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在缴纳契税的时候,应当依据契税完税凭证以及付款证明进行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3、缴纳印花税时,应当依据印花税完税凭证和付款证明进行会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货:银行存款
4、发生建安成本时,应当依据建筑安装发票和付款证明进行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贷:银行存款
5、在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并且在进行移交使用的时候,应当依据工结算报告等进行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一一办公楼
贷:在建工程一一办公楼
6、每年计提办公楼累计折旧和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折旧、摊销
贷:累计折旧——办公楼
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
1、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在购入土地使用权时,应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在购入土地使用权时,应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