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福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15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为18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000元;当月取得首饰修理费价税合计金额255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元。
【考点】 以旧换新增值税的处理
【解题思路】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具体解析】金银首饰以实际收取的15000价税分离后为依据;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应纳增值税 =(15×1000+2550)/(1+13%)×13% =2019.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