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于2020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提供。2020年1月1日至3月20日,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20年3月10H,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收购其持有的己公司全部股权的协议;(2)2020年2月15H,甲公司收到丁公司2019年12月销售货款;(3)2020年1月200,法院对乙公司就2019年8月起诉甲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需支付乙公司的赔偿超过其2019年年末的预计金额240万元;(4)根据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甲公司于2020年1月25日将其生产的产品发往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收到所购货物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随即要求退货。甲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收到丙公司退回的产品,并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假定上述交易或事项均具有重要性,不考虑其他因素,应作为甲公司2019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A: 销售退回
B: 签订收购股权协议
C: 收到丁公司货款
D: 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大于原预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