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货币资金审计的过程中,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形,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警觉:
1.被审计单位的现金交易比例较高,并与其所在的行业常用的结算模式不同;
2.库存现金规模明显超过业务周转所需资金;
3.银行账户开立数量与企业实际的业务规模不匹配;
4.在没有经营业务的地区开立银行账户;
5.企业资金存放于管理层或员工个人账户;
6.货币资金收支金额与现金流量表不匹配;
7.不能提供银行对账单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存在长期或大量银行未达账项;
9.银行存款明细账存在非正常转账的“一借一贷”;
10.违反货币资金存放和使用规定(如上市公司未经批准开立账户转移募集资金、未经许可将募集资金转作其他用途等);
11.存在大额外币收付记录,而被审计单位并不涉足外贸业务;
12.被审计单位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实施银行函证。
除上述与货币资金项目直接相关的事项或情形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其他财务报表项目时,还可能关注到其他一些也需保持警觉的事项或情形。例如:
1.存在没有具体业务支持或与交易不相匹配的大额资金往来;
2.长期挂账的大额预付款项;
3.存在大额自有资金的同时,向银行高额举债;
4.付款方账户名称与销售客户名称不一致、收款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
5.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银行承兑协议支持;
6.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余额与应付票据余额比例不合理。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