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17年发生了广告费支出4 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东方公司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20 000万元。东方公司2017年因该事项确认的暂时性差异为 ( )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 500万元
B: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万元
C: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 000万元
D: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