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 ),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A: 县以上财政机关备案
B: 县以上税务机关备案
C: 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D: 县以上财政机关批准
【考点】税务管理【解题思路】掌握账簿、凭证的管理【具体解析】对于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