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需要征收印花税。在哪些情况下印花税可以核定征收?
什么情况下能核定征收印花税?
首先印花税的纳税人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印花税计税依据进行核定。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收生产收入,各期印花税的纳税情况,还有对比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或收入水平接近的纳税人的情况,来确定核定征收比例。比如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为25%-70%。
如果税务局确定本企业的印花税申报为核定征收方式的,会向企业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收到通知书,就要按照其规定的方法和期限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但是税额较小的,税务机关会确定是否改为一个季度进行纳税。在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
印花税的缴纳方式
印花税的缴纳方式除了核定征收,还有自行贴花法和汇总追缴法。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并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纳税。
(2)汇总汇缴,企业如果同一类应纳税凭证较多,贴花频繁的,或者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话,纳税义务人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汇总汇缴方式,税务机关核准的,会发放汇缴许可证,税务机关会确定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最长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