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三餐厅承接李四的生日宴。双方约定:生日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李四先行向张三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李四未依约向张三支付定金。生日宴前一天,李四因故通知张三取消生日宴。张三要求李四依约支付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张三餐厅应在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之间择一向李四主张,因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B: 张三餐厅仅有权请求李四支付8000元定金,因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C: 张三餐厅无权请求李四支付定金,因为李四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条款尚未生效

D: 张三餐厅无权请求李四支付定金,因为定金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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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依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虽然张三餐厅和李四订立了定金合同,但是由于并未实际支付,因此定金合同未生效。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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