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 年1 月6 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9 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6 月9 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6 月30 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 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7 月6 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
A: 1 月6 日
B: 1 月9 日
C: 6 月30 日
D: 7 月6 日
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