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记载事项的表述中,可以导致票据无效的有( )。
A: 附条件的支付委托
B: 票据不得转让
C: 票据金额仅以数码记载
D: 未记载付款地
选项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附条件的支付委托导致票据无效;选项B:“不得转让”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是否记载不影响汇票的效力;选项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