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 2017年 12月 以 2 0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 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1 600万元。2018年 12月 31日甲公司又出资 180万元自乙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乙公司 10%的股权,交易日乙公司于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净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对母公司的价值)为 1 9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编制 2018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而调整的资本公积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在编制 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应调增的资本公积金额 =1 900× 10%-180=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