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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被依法宣告死亡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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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情形。

答案选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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