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上述处置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损益=(800+400)-(800+200-40+10+140+8)×60%-(600-800×60%)+(10+8)×60%=420(万元)
个别报表中的相关处理:
①出售40%股权时:
借:银行存款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600×40%/60%)
投资收益 400
②对剩余20%股权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63.6 [(200-40+140)×20%+(10+8)×20%]
贷:盈余公积 3.2[(200-40)×20%×10%]
利润分配 28.8[(200-40)×20%×90%]
投资收益 28(140×20%)
其他综合收益 3.6[(10+8)×20%]
合并报表中的相关处理:
①对剩余20%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63.6(600×20%/60%+63.6)
投资收益 136.4
②对处置40%股权部分的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120
贷:未分配利润 64[(200-40)×40%]
投资收益 56(140×40%)
提示:这里的意思是合并报表按权益法调整。处置部分相对于个别报表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调减了合并报表处置损益,可以理解为以下处理的合并:
按权益法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
贷:未分配利润 64[(200-40)×40%]
投资收益 56(140×40%)
处置时:
借:投资收益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0
③对剩余20%股权部分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出:
借:其他综合收益 3.6[(10+8)×20%]
贷:投资收益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