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901611】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研发一项专利技术,研发期间为1年,累计发生支出合计1000万元,其中符合资产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至2020年1月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对其按照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末该项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 )。

A: 1260万元

B: 680万元

C: 720万元

D: 1160万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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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本期结合无形资产章节,考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摊销按照175%加计扣除,该项专利技术资本化支出为800万元,费用化支出为200万元,初始确认时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800万元,计税基础为入账价值的175%,即计税基础=800×175%=1400万元,2020年1月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开始摊销,2020年摊销金额=800÷10=80万元,税前扣除金额=80×175%=140万元,故2020年末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1400-140=1260万元。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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