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具体的计算方法请一起往下看吧。
什么是加计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公司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就会减少企业所得税。
举个例子吧。某企业发生研发支出10万,假设都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那么这个10万在发生的时候作为费用进入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公司成本还可以多加5万(10*50%)。那就是相当于10万的成本实际在税前公司扣了15万,这就是加计扣除。
什么是税前加计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加计一定的比例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内部自主研发的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标准为50%,形成无形资产的标准按成本150%摊销。
研发费用是怎么进行加计扣除的?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发生的研发费用以高于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7〕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的175%可以在税前摊销。
如何计算税前工资的加计扣除?
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