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在2010年取得收入如下:转让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电器取得收入5万元;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20万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期发生业务招待费8万元,则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万元。


A: >

B: 0

C: 0.6

D: 0.85

E: 4.8

F:

G:

H: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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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计算

【答案】B

【解析】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转让固定资产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最终影响营业外损益,不得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标准:8×60%=4.8(万元);限度:(20+100)×5‰=0.6(万元),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0.6万元。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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