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按照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3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300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后的一年可以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发行费用为4000万,实际收到的价款已经存入银行。可转债的发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依次为1%,2%,3%;支付利息的时间分别为每年的年末。已知二级市场上没有附带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考虑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利率为6.5%。
假设投资者在2019年1月1日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公司应该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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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解题思路】掌握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具体解析】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300 000*1%*0.9434+300000*2%*0.8900+300 000*3%*0.8396+300000*0.8396 =2830.2+5340+7556.4+251,880=267,606.6万元,因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300,000-267,606.6=32,393.4万元。
债券应该分摊的发行手续费为4000*267,606.6/300,000=3568.088万元;
2018年1月1日的摊余成本为267,606.6-3568.088=264,038.512万元;
因此2018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264,038.512*(1+6.5%)-300,000*1%=278,201.015万元。
转股日应该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成分和权益成分转入股本,股本的数额为300000/10=30,000;(32,393.4+278,201.015-431.913)-30,000=280,162.502万元,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