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债券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借贷方向为贷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行债券的金额数和应计的利息;借方记减少,登记企业已偿还的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
2、应付债券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核算分录
1、发行债券时,应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差额)(或借方)
2、期末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实际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实际利息与票面利息的差额)(或贷方)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利息)(票面利息)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票面利息)
3、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的最后一次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转换时(假设可转债属于不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或贷方)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分公允价值)
应付利息(尚未支付的利息)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倒挤)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是债券发行时各期利息按照年金现值折现与面值按照复利现值折现之和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可以在借方也可以在贷方,主要看是溢价发行还是折价发行,溢价发行则在贷方,折价发行在借方。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是负债类科目,利息调整是属于应付债券的一个二级明细,所以是与应付债券的分类保持一致的,应付债券属于负债类,所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也是负债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