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就是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那么债转股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债转股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会计分录:
1.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
2.转换股份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
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可转债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债转股的定义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意义
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