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 )。
A: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
B: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二分之一
C: 全体合伙人
D: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四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