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但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政策文件有所调整,因此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年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济南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
一、发布评审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机构会发布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知,明确评审的时间、条件、流程等具体要求。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相关信息。
二、申报与审查
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经济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申报人还需提交业绩材料,这些材料应与报考专业对口,并反映申报人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承担的重要项目以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果。
单位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审核通过后,单位需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申报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扫描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
三、逐级审核与上报
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
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呈报部门。
呈报部门复核呈报:
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上报至济南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
四、评审与公示
评审:
评委会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评委会会综合考虑申报人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多方面因素。
公示:
评审结束后,济南市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具体时长以当年通知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五、发证与聘任
发证: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聘任:
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享受高级经济师职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