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级经济师是副高级职称!一起来看看副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吧!
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
为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
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名称为高级知识产权师。
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等。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价方式——考评结合
高级经济师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一般4月报名,6月考试。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坚持同行专家评议,综合运用成果展示、个人述职、履历分析、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确保客观公正。各地评审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不同。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工作经验
1、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
(三)专业知识
1、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2、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3、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