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时候是需要满足一定要求的,其中论文要求就是需要在一些专业期刊上发布学术论文,一起来看看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n论文要求有哪些?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

  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以来,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且本人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

  (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及撰写的经济分析等各类报告2次以上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或3次以上被地市级有关部门采纳。

  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年版或2020年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山西日报》理论版等同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学术论文。

  著作指的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各类报告指的是作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经济咨询报告、调研分析报告、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软课题研究等。

  提交的论文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之一的检索页,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不作为发表论文的依据。著作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答辩材料须是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整理成论文格式的论著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