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级经济师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60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可知,2022年起,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00分)的60%(60分)。
因此,2022年起,高级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均为60分。
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需要先参加考试后参加评审才能取得的,且通过考试是后期参评的条件之一;相较于考试来说,评审比较复杂,大概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发布评审通知→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向委员会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举行评审会议/面试答辩→结果公示→公布评审通过名单。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供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委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注意: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名单公示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