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考试当年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吗?可以抵扣,根据规定,通过高级会计考试的当年,可以直接抵扣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当年无须再参加继续教育,从取得证书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即可。
一、高级会计考试当年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吗?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所以高级会计考试合格当年的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各地区抵扣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财政局的政策为准。以下是部分地区继续教育抵扣政策,仅供参考:
1. 北京: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2. 天津: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无需个人申报。
3. 上海: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8〕8号】规定: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学分所属年度为考试年度。不需要办理抵免手续。
二、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三、高级会计师成绩无效有哪些情况?
1.考试违规违纪:例如携带作弊工具,抄袭他人试卷等,取消考试成绩,并将违规违纪计入诚信档案,记录期为五年。
2.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核:成绩合格后,部分地区采取的是考后审核的方式,因此需要考生在成绩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或者未参加资格审核,给予单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
3.缺考:考生未及时参加考试,当年度考试科目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