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一家天津注册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9年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2019年6月,购入计算机10 台,单价4 500元,折旧期3年,当月投入使用。另外,企业当年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8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则该企业至多可以抵免2019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 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因此,该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即800 ×10% =80(万元),可以在本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故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