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缺点是( )。
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其优点是:①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②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简单;③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④对新创立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作出准确的估价,不会像收购海外企业那样遇到烦琐的后续工作。其缺点是:①投资建设周期长,开业比较慢;②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③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