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中国投资,我们知道中国人投资的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外商直接投资有那些方式呢?会计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

外商直接投资

  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目前在吸收外资中占有相当比重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也叫作股权式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各个出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5%。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方式里面中方只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大部分或者全部资金由外国合作者提供。,

  三、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这种类型的外资企业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 合作开发

  这是一种目前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点。

  五、 新的投资方式

  另外为了扩大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我们还在积极探索外资投资的新方式。比如以下几种:

  1、BOT:BOT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2、 投资性公司: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政策:《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22号)

  3、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