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别外,上海分公司2×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该企业2×13年6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 300

B: 400

C: 500

D: 600

不定项选择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2000×25%=500(万元)
答案选 C
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