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三)某金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当月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30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97万元。(2)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36万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48万元。(3)当月16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铂金手镯30只,收取含税加工费3790元,无同类铂金手镯销售价格。委托方提供的铂金原材料成本为2.7万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为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B: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C: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D: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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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选项A错误。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选项C错误。
答案选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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