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包括: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包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另外,高档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有选择的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其属于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摩托车、实木地板以及小汽车等税目。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以及批发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若是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环节方面,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以及进口增值税。

  零售环节包括金银铂钻以及超豪华小汽车。

  批发环节方面,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不包括白酒、烟丝等。卷烟在生产环节(或是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