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支付或退还押金时,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这一科目进行核算,那么企业在支付押金时,如何做相关的账务处理?
押金的会计分录
1、如果是付款方,那么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到退还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3)如果发生押金无法退回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2、如果是收款方,那么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如果发生押金无法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押金是什么?
押金,又称保证金,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经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给另一方,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需要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为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