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企业租入房屋作为员工宿舍时,一般需支付出租方一定数额的押金。支付押金时,如何做账?

支付押金

  企业支付押金怎么做账?

  企业支付押金,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企业收到退还的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3、企业支付的押金无法退回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押金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

  其他应收款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营业外支出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