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包装物时,一般会向承租方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若是承租方逾期未归还包装物,则企业可没收其缴纳的包装物押金。没收包装物押金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没收包装物押金分录
1、没收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出租包装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同于租金,押金是在该出租活动结束时应返还给承租方的。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当合同逾期时,没收押金,此时贷方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借方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押金金额。
包装物如何做会计处理?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核算内容包括生产领用、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和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倒挤,可能在贷方)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材料成本差异(倒挤,可能在贷方)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倒挤,可能在贷方)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