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疫情防控物资,作为捐赠方如何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
疫情期间捐赠方账务处理怎么做?
案例1:2020年2月16日,甲企业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款200000元,专项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并且也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C医院无偿捐赠一批疫情防控物资,该物资于2019年采购取得的。账面成本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元。请问,甲企业作为捐赠方,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甲企业作为捐赠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甲企业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款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2、甲企业向C医院无偿捐赠物资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113000
贷:存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案例2:疫情期间,乙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湖北省承担防控工作的B医院捐赠一批口罩,专项用于新型肺炎防治。请问,乙企业作为捐赠方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的账务处理
疫情期间,丙公司通过某社会公益组织向武汉捐赠XX万元现金,用于防治新型肺炎疫情。请问疫情期间捐赠现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