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这些问题在财务工作中很常见,这些年来,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前景越发被看好,开发房地产往往会涉及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本文就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计提及会计分录的有关问题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吗?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那么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如果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手中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则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如果土地使用证书是尚未核发出的,那么应当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可以等核发土地使用征之后再作相应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则相应纳税人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土地使用权若是还没确定的或者权属纠纷没有解决的,则其实际使用人就是纳税人。
4、如果是土地使用权是共有的情况,那么共有各方都属于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税。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全部介绍,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