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职工福利的外购商品,怎么做会计处理?这在实际工作中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会计人如果不了解这部分内容,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免征增值税项目
3、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因此,将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作为销售,将自制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要作为销售处理
外购商品作为职工福利相关的会计分录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用于职工福利的外购商品,进项税能抵扣吗?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增值税是流转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本公司购买的应税货物如果用在出售或者生产应税商品出售,则增值税流转到下一个环节,产生销项,所以进项可以抵扣
用于职工福利、不动产自建等等,则不能抵扣,流转环节结束了。
以上就是与外购商品相关的会计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